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庐县始建于三国吴黄武四年(公元225年),曾于隋开皇九年(589年)废桐庐入钱塘县,至仁寿二年(602年)复置。唐武德四年(621年)析桐庐西北七乡置分水县,同时于桐庐置严州。三年后废严州及分水县。如意元年(692年)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