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创新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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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欧盟企业、科研机构和科学家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中国国家级和地区级的各类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和激励中,通过合作研究与交流,加强中欧双边合作助力欧盟企业、科研机构和科学家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中国国家级和地区级的各类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和激励中,通过合作研究与交流,加强中欧双边合作

收录时间: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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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欧盟企业、科研机构和科学家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中国国家级和地区级的各类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和激励中,通过合作研究与交流,加强中欧双边合作助力欧盟企业、科研机构和科学家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中国国家级和地区级的各类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和激励中,通过合作研究与交流,加强中欧双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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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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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是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政全额拨款的科技管理型事业单位。承担农牧渔业、食品等农业产业、农林生态、城镇化等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科技报告、验收等专业化管理工作;参与承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指南编制工作;推动承接国家科技计划的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承担星创天地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创业;承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承担县市科技创新服务与全国创新型县市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承担全国县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等创新能力统计监测评价等工作;参与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口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口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人才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开展科技援疆、援藏和援青等工作;参与面向农村的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列车行”;承担中组部全国党员远程教育和农村信息化服务工作;承担实验动物、生物安全农业领域、军民融合农业领域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发展状况、趋势和重大问题,承担相关技术预测、规划与政策研究工作,为科技部宏观决策提出建议和对策;承担有关司局委托的其他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是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政全额拨款的科技管理型事业单位。承担农牧渔业、食品等农业产业、农林生态、城镇化等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科技报告、验收等专业化管理工作;参与承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指南编制工作;推动承接国家科技计划的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承担星创天地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创业;承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承担县市科技创新服务与全国创新型县市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承担全国县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等创新能力统计监测评价等工作;参与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口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口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人才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开展科技援疆、援藏和援青等工作;参与面向农村的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列车行”;承担中组部全国党员远程教育和农村信息化服务工作;承担实验动物、生物安全农业领域、军民融合农业领域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发展状况、趋势和重大问题,承担相关技术预测、规划与政策研究工作,为科技部宏观决策提出建议和对策;承担有关司局委托的其他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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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经国务院批准于1982年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领导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家级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专业机构。其宗旨是通过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促进中国与世界其他各国和地区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进与各国人民的友谊做出贡献。历经30 年的发展,交流中心现已与世界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 多个机构及著名企业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形成了对美洲和大洋洲、欧洲、亚洲和非洲及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的局面,在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经国务院批准于1982年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领导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家级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专业机构。其宗旨是通过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促进中国与世界其他各国和地区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进与各国人民的友谊做出贡献。历经30 年的发展,交流中心现已与世界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 多个机构及著名企业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形成了对美洲和大洋洲、欧洲、亚洲和非洲及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的局面,在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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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前身为农业部专利事务所,1992年更名为农业部科技与专利开发服务中心,1994年调整为副局级单位,1999年更名为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同年调整为正局级事业单位。目前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内设12个处室,正式编制68人。2000年加挂“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2001年加挂“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中心”的牌子。业务归口部科技教育司,同时承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种子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能是:开展农业科技政策及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参与相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研究起草;负责农业科技基础数据收集整理与汇总分析,建设维护农业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承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动态跟踪和联络。作为农业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国家农业科研、技术引进与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农业标准项目和科研基地建设的过程管理;承担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和利用;参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承担农业技术宣传培训与科技服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和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建设与管理;组织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制修订;承担农业农村部部级质检机构及植物新品种测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等检验测试机构建设指导、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能力建设;承担国家计量认证农业评审组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中安全评价和标识的受理审查、跟踪检查、检测监测技术鉴定和样品保藏。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审查;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测试;承担植物新品种权侵权、假冒案件的技术性鉴定;收集整理与保存测试所需的植物品种、病原体和虫源等;编辑出版《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承担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秘书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植物新品种测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国农业科技管理研究会和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完成部内有关司局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前身为农业部专利事务所,1992年更名为农业部科技与专利开发服务中心,1994年调整为副局级单位,1999年更名为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同年调整为正局级事业单位。目前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内设12个处室,正式编制68人。2000年加挂“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2001年加挂“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中心”的牌子。业务归口部科技教育司,同时承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种子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能是:开展农业科技政策及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参与相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研究起草;负责农业科技基础数据收集整理与汇总分析,建设维护农业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承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动态跟踪和联络。作为农业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国家农业科研、技术引进与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农业标准项目和科研基地建设的过程管理;承担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和利用;参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承担农业技术宣传培训与科技服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和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建设与管理;组织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制修订;承担农业农村部部级质检机构及植物新品种测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等检验测试机构建设指导、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能力建设;承担国家计量认证农业评审组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中安全评价和标识的受理审查、跟踪检查、检测监测技术鉴定和样品保藏。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审查;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测试;承担植物新品种权侵权、假冒案件的技术性鉴定;收集整理与保存测试所需的植物品种、病原体和虫源等;编辑出版《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承担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秘书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植物新品种测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国农业科技管理研究会和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完成部内有关司局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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